未签劳动合同,公司无故开除我该如何应对?


当面临未签劳动合同且公司无故开除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双倍工资,这是指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经济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意味着,如果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从你入职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到满一年的前一日为止,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例如,你入职3个月都没签合同,那么其中2个月你可以拿到双倍工资。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你在公司工作了1年3个月,正常经济补偿是1.5个月工资,那么公司无故开除你,就需要支付3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在实际操作中,你要先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这些能证明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然后,你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协商,明确指出公司的违法行为,并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赔偿金。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要积极主动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