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欠款无力偿还该怎么处理?


当面临银行欠款无力偿还的情况,首先要清楚暂时无力偿还和永久无力偿还的区别。暂时无力偿还指短期内没能力归还;永久无力偿还则是因特殊原因永远无法偿还。 如果是暂时无力偿还,根据《民法典》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经债权人(也就是银行)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主动与贷款银行联系,诚恳说明自己的经济状况和还款困难的原因,银行可能会提供一些解决方案,如延期还款、降低每月还款额或重新调整还款计划。要是银行同意,还可以尝试申请贷款展期或重组,延长贷款期限、降低每月还款额或改变还款方式,减轻短期还款压力。 要是永久无力偿还,那就只能就债务人的现有财产来清偿了。如果名下有可变现的资产,如房产、车辆等,可以考虑出售或抵押这些资产来偿还部分债务。 如果不与银行协商,银行可能会向法院起诉。若对方起诉,您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要是法庭不支持延期或减免债务,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若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银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过强制执行一般不会涉及刑事问题,不会被关进监牢,只有在有钱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您还可以向亲友寻求帮助,通过借款来缓解短期的还款压力,同时根据自己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并尽可能地遵守。千万要避免采取非法手段来逃避债务,如转移资产等,这些行为可能会带来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相关概念: 贷款展期:是指借款人在向贷款银行申请并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延期偿还贷款的行为。 贷款重组:是指银行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做出调整的过程。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