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别人别人不还该如何处理?


如果遇到借钱给别人别人不还的情况,可以参考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首先,如果欠债人暂时没有能力偿还,你可以和对方进行友好的沟通和解,尝试达成分期还款的协议。这是比较温和的方式,既给了对方时间去凑钱还款,也能尽量维持彼此的关系。《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要是对方不肯还款,那么就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追讨欠款。司法途径主要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前,要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款事实和金额的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起诉流程一般为: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接受提交的文件、材料并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法院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作出书面答辩;然后进行开庭审理;最后由法院做出判决。 在特定条件下,还可以申请支付令让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如果申请不成立,会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若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