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欠工钱不给该如何处理?


如果私人欠工钱不给,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多种方式维权: 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协商就是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讲清楚情况,要求对方按照约定支付工钱。这是最简便直接的方式,很多时候能快速解决问题。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比如当地的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来处理此类问题。 还能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组织会从中斡旋,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解决纠纷。 申请劳动仲裁也是重要途径。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要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要注意,需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另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如果有欠条,那么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若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还可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还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可能会触犯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这种情况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双倍工资: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的额外一倍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