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未结算公司解散该如何处理?


如果遇到工程款未结算而公司解散的情况,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处理办法。 首先,要全面清查该公司的资产情况,了解有没有可用于结算工程款的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这能让您心里对可执行财产有个底 。 接着,尝试和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核心领导团队进行商谈,看能否一起找到解决办法,也许公司方面有相应的安排 。 咨询专业律师也是很重要的一步。律师熟悉相关法律规定,能详细告知您的法律权益以及可行的诉讼途径。 同时,积极搜集各类关键证据,比如工程合同、发票、工作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维权中起着关键作用,没有证据,您的主张可能很难得到支持 。 您还可以主动联系其他同样面临未结算工程款困扰的债权人,大家联合起来推动问题解决,人多力量大。 要是情况紧急,可向当地法院申请对该公司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措施,防止公司转移财产 。 另外,要密切关注公司的清算进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时要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处理债权债务等。在这个过程中,确保您的工程款能得到妥善处理。如果发现公司未能及时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根据法律规定,您作为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 若自行处理觉得困难,也可以寻求政府部门的帮助,比如向工商、建设等相关部门咨询,看是否有相关政策或措施能提供支持 。 在工程款结算方面,如果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要是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 相关概念: 代位权诉讼:就是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诉讼。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