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生工伤后该如何处理?

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想了解一下发生工伤之后具体要做些什么,有哪些流程,每个流程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还有如果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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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发生工伤后,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是及时救治伤员并保留相关医疗记录。这是非常关键的,保障受伤职工的生命安全是首要任务,同时要保留好诊断书、病历等医疗资料,这些都是后续处理工伤的重要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 接着是工伤认定申请。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要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然后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取证材料通常要包括职工申请并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医院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和职业病的诊断书及有关资料、企业的工伤报告和现场调查情况等。认定为工伤后,待伤情稳定,若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这一步是确定后续赔偿标准的重要环节。《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最后,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待遇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相关费用就由用人单位承担。要是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争议,比如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或者对赔偿有异议等情况,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企业单位不同意工伤职工的要求时,职工或其亲属应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论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上诉 。 相关概念: 统筹地区:简单说就是统一筹划工伤保险基金的地区范围,在这个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工伤保险政策和基金管理。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通过这个鉴定来确定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从而确定相应的待遇标准。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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