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征地违法强拆房子该怎么维权?

我家房子在征地过程中遭遇了强拆,感觉他们拆得不合理、不合法。我现在特别迷茫,不知道该从哪儿入手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一下具体该采取哪些办法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让这种违法强拆行为得到应有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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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遇到征地违法强拆房子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可行的维权途径: 首先,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同时,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监察机关也会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监察。 其次,找准强拆主体很关键。以集体土地征收为例,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如果房屋在征收范围内被强制拆除,市、县人民政府负有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有强制拆除决定书的,以作出强制拆除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没有强制拆除决定书的,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告。 再者,确定拆迁方违法点。常见违法点有:主体不适格、超越职权,有权实行强制拆除的只有市、县级人民政府和法院;程序严重违法,比如没满足被拆迁人陈述、申辩及救济权,或者没有进行催告;在节假日实施强拆,这违反了《行政强制法》第43条规定;违背“先补偿、后拆迁”原则。 另外,还可以报警,保留相关证据。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诉讼。 最后,如果房屋被违法强拆,还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等侵犯财产权情形,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申请流程包括当事人提出申请赔偿与法院进行受理立案,法院相关部门进行审理审查,法院对负有行政赔偿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负有赔偿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决定的执行。 相关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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