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界定事实婚姻?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已经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好多年了,身边人也都觉得我们是两口子。我想知道这种情况算事实婚姻吗,法律上到底是怎么界定事实婚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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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婚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指的是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在我国,对于事实婚姻的界定有着不同阶段的法律规定。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里的结婚实质要件,主要包括:双方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双方自愿结婚;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例如,张三和李四在1993年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当时两人都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自愿结合,没有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那么他们的关系就可以被认定为事实婚姻。这一规定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而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也就是说,从这个时间点之后,我国在民事领域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比如王五和赵六在1995年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即便他们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如果没有补办结婚登记,他们的关系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而不是事实婚姻。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在民事领域不再承认1994年2月1日之后的事实婚姻,但在刑事领域,刑法中的重婚罪依然承认事实婚姻。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即使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也可能构成重婚罪。这体现了法律在不同领域对于婚姻关系的不同考量和规定。 总之,对于事实婚姻的界定,要根据具体的时间节点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涉及到婚姻关系的确认和处理,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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