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聚众赌博?
我朋友叫了几个人在家里打牌,结果被认定为聚众赌博,我不太理解。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认定聚众赌博的,是看参与人数、赌资大小,还是有其他的判断标准呢?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认定依据。
展开


认定聚众赌博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判断。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聚众赌博的概念。简单来说,聚众赌博就是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的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这里的“以营利为目的”很关键,它指的是组织者通过组织赌博活动获取经济利益,比如抽头渔利,也就是从每一局的赌博输赢中抽取一定比例的金钱。而对于“赌资数额”,一般是指在赌博活动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 此外,各地可能还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聚众赌博的认定有一些细化的标准和规定。所以,在具体判断是否构成聚众赌博时,要结合上述法律规定以及当地的相关规定来综合考量。如果涉及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