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传播污秽物品如何认定?

我在网上看到有人分享一些疑似污秽的图片和视频,不太确定这种行为在治安管理处罚法里算不算传播污秽物品。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传播污秽物品是怎么认定的,有没有明确的界限和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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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污秽物品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里,传播污秽物品是有相应认定规则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下什么是污秽物品,简单说,就是那些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不过,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也不视为淫秽物品。 对于传播行为,通常指的是通过各种途径使淫秽物品流传的行为。这包括播放、出借、运输、携带、展览、发表、邮寄等方式。例如,在网上发布淫秽视频供他人观看,或者将淫秽书刊借给他人,这些都属于传播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认定是否构成传播污秽物品,关键在于物品是否属于污秽物品,以及是否实施了传播行为。实践中,公安机关会依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证据来进行判断。比如会考虑传播的范围、数量、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如果只是偶尔向一两个人传播少量的淫秽物品,可能情节较轻;但如果通过网络大量传播,造成广泛影响,那处罚可能就会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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