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如何界定是婚前还是婚后的呢?
我买了套房子,现在搞不清楚这算婚前房产还是婚后房产。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对于房产界定婚前和婚后的标准是什么,有没有一些具体的情况说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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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界定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的,有多种情况需要分别来看。 首先是婚前一方全款购房的情况。如果是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用自己的钱全额购买了房产,并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小李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也只有他自己的名字,那这套房子就是小李的婚前个人房产,不会因为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一方在婚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下,虽然房子是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再者是婚后购买的房产。通常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夫妻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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