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时间在岗中风,公司需要赔偿吗?


在工作时间在岗中风,公司是否需要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工伤。工伤就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判断是否属于工伤,有明确的情形规定。 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例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而在工作时间在岗中风,并不在这些直接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里。不过,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其中一条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如果在工作时间在岗中风,符合这个视同工伤的条件,那么就可以按照工伤来处理,公司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里所说的赔偿责任,包括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费用。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在《工伤保险条例》里有详细规定。 如果在工作时间在岗中风,但不符合上述视同工伤的条件,也就是没有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情况,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过,员工仍然享有一定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此外,公司还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在工作时间在岗中风,公司是否赔偿要依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如果员工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