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突发疾病,医药费应该由谁出?


在单位突发疾病后医药费由谁承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医疗保险是一种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我们平时交了医保费用,生病时就可以通过医保报销一部分费用。工伤保险则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下面分不同情况来讨论医药费的承担主体: 情况一: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如果符合这种情况,那么医药费等相关费用将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进行支付。也就是说,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会承担相应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费用等。用人单位则需要承担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等费用。例如,小李在工作岗位上突发心脏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那么他的家属可以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申请相应的赔偿和报销相关的医药费。 情况二: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但有医疗保险的情形。如果在单位突发疾病,但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不过员工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医疗保险。那么按照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由医疗保险基金按一定比例进行报销。例如,小张在单位突然感冒发烧,去医院看病治疗,他可以凭借医保卡,在医保报销范围内报销一部分医药费,剩余的部分则由自己承担。 情况三:既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又没有医疗保险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医药费原则上由员工自己承担。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比如没有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医保待遇,那么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某公司一直未给员工小王缴纳医疗保险,小王在单位突发疾病后无法通过医保报销费用,那么小王可以要求公司承担原本可以通过医保报销的那部分费用。 综上所述,在单位突发疾病后医药费的承担主体需要根据是否能认定为工伤、是否有医疗保险以及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过错等多种因素来综合判断。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