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中突发脑溢血48小时后死亡,公司该怎么赔偿?
我朋友在上班时突发脑溢血,经过抢救在48小时后不幸离世。现在他的家人很迷茫,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具体该承担哪些赔偿责任,赔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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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中突发脑溢血48小时后死亡,一般情况下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存在特殊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而此情况超过了48小时,通常不被认定为工伤。不过,如果员工发病原因是由于工作导致,比如工作量过多、加班时长过久等原因,那么死亡员工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侵权责任赔偿。 若不涉及上述特殊情况,属于因病死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司通常无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可能会根据公司自身规定或人道主义给予一定的补偿。而若认定为视同工伤的情况,其近亲属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相应赔偿,主要包括:一是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是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且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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