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期徒刑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我因某些事可能面临有期徒刑,心里很慌,不知道这有期徒刑的期限是怎么定的。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有期徒刑期限具体是如何规定的,不同情况的期限是不是不一样?希望能有清晰的解答,让我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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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有期徒刑是一种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简单来说,就是法院判了有期徒刑后,犯罪的人要在监狱等地方待上一段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这里所说的‘本法第五十条’涉及到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情况,如果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而‘第六十九条’则是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 当一个人犯了多个罪,要合并处罚时,根据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例如,张三犯了三个罪,分别被判处五年、七年、十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是二十二年,数刑中最高刑期是十年,那么法院会在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酌情决定他最终执行的刑期。所以,有期徒刑的期限会根据不同的犯罪情形和法律规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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