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行路段发生事故如何定责任?


在禁行路段发生事故,责任的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禁行路段。禁行路段是指根据交通管理的需要,禁止特定类型车辆或所有车辆通行的道路区域。设置禁行路段通常是为了保障交通安全、缓解交通拥堵等。 在责任认定方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明确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如下: 其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在禁行路段发生事故是由于一方违反禁行规定,并且该行为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那么违规驶入禁行路段的一方通常要承担全部责任。比如,一辆货车擅自驶入禁止货车通行的路段,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货车司机可能就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其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这意味着即使一方在禁行路段行驶,但另一方也存在其他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如超速、闯红灯等,那么双方都要根据各自过错对事故的影响程度来分担责任。例如,禁行车辆在路段正常行驶,但对方车辆超速行驶导致碰撞,双方可能都要承担一定责任。 其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比如,禁行路段突然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如道路塌陷等导致事故,双方可能都无责任。 此外,交通管理部门在认定责任时,会通过现场勘查、查看监控录像、询问当事人和证人等方式收集证据,以准确判断各方在事故中的责任。如果当事人对责任认定结果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1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