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判定入室抢劫?


判定入室抢劫,主要从以下几个关键方面来考量。 首先是“户”的范围。这里的“户”指的是住所,它有两个重要特征,一个是供他人家庭生活,这就是功能特征;另一个是与外界相对隔离,这是场所特征。一般来说,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通常不被认定为“户”,但要是在特定情况下,这些地方也具备上述两个特征,那也可以认定为“户”。打个比方,一个人长期把旅店房间当成自己的家,在里面正常生活,和外界相对隔离,这种情况下旅店房间就可能被认定为“户” 。相关法律依据是《抢劫解释》第一条规定。 其次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也就是说,进入他人住所必须是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才行。如果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一开始并不是带着抢劫等犯罪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到了户内之后才临时起意实施抢劫,这种情况就不属于“入户抢劫”。比如,小张去朋友家做客,到了朋友家后看到财物起了贪念,实施了抢劫,这就不算入户抢劫。 最后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要是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了,行为人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而且这个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那就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要是发生在户外,就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另外,入室抢劫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是年满14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构成该罪的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目的是要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客观方面就是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把公私财物抢走。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存在入户抢劫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概念: 入户抢劫: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进行抢劫的行为。 暴力: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反抗的行为,比如殴打、捆绑等 。 胁迫: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使其产生恐惧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