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子女抚养费如何确定?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孩子归我抚养,我想了解下子女抚养费该怎么确定。不知道是按什么标准、什么方式来确定的,也不清楚具体要考虑哪些因素,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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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抚养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子女抚养费的确定涉及到多方面的因素,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确抚养费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也就是说,抚养费不仅仅是孩子平时吃饭的费用,还涵盖了上学读书、生病就医等各方面的开销。 在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例如,孩子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高额的医疗费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适当提高抚养费的数额;如果父母一方经济状况特别困难,也可以适当降低比例。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也是多样的。可以定期给付,比如按月、按季度或者按年支付;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对于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一条中有明确规定。 此外,抚养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孩子的成长和实际需求的变化,以及父母双方经济状况的改变,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二款就赋予了子女这样的权利。如果因为物价上涨、孩子升学等原因导致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孩子因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况,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总之,子女抚养费的确定是一个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的过程,要充分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考虑父母的实际负担能力。在确定抚养费时,父母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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