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交强险赔偿金额如何确定,法律上怎样认定?


交通肇事后,交强险的赔偿数额和认定有明确法律规定。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性保险。它主要保障在交通事故中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当被保险人有责任时: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这一项主要包含受害人因事故导致的伤残、死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像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用于赔付受害人在事故后接受治疗所花费的合理费用,例如医疗费、住院费、后续治疗费等。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针对事故造成的对方车辆、物品等财产的损失。 当被保险人无责任时: - 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 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 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在认定方面,只要是符合交强险规定范围内的事故损失,保险公司就会按照上述限额进行赔偿。一般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事故双方的责任比例进行划分。例如,事故造成对方损失总共3万元,其中财产损失5000元,医疗费用1万元,死亡伤残相关损失1.5万元,若肇事方有责任,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2000元,医疗费用赔偿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1.1万元,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再根据责任比例分担 。 相关概念: 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交强险赔偿项目中的一项,用于赔付因事故导致伤残、死亡产生的相关费用的最高额度。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交强险赔偿项目中用于赔付受害人事故后接受治疗花费合理费用的最高额度。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交强险赔偿项目中对事故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最高赔偿额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