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社保后就算就业人员了吗?

我刚交了社保,但我是自己找了个公司挂靠交的,并没有正式工作。我想知道,单纯交了社保就算就业人员了吗?这对我之后找正式工作认定就业状态有影响吗?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法律界定,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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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交社保通常被视为就业的一种表现,但这并不是绝对的,交社保后不一定就算就业人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就业人员通常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一定的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从这个概念来看,就业人员一般会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会按照法律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所以,从常见情况来说,如果是用人单位为个人缴纳社保,那么基本可以认定该个人属于就业人员。 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一规定从法律层面要求,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所以当用人单位为个人缴纳社保时,是符合就业人员定义的一种体现。 然而,现实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灵活就业人员是指那些没有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自主从事职业活动的人员,像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他们虽然缴纳了社保,但并没有和某个具体的用人单位建立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不能简单地将其认定为就业人员中的“单位就业人员”。还有一些人可能会通过社保挂靠的方式缴纳社保,即个人与某个单位并不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只是通过该单位缴纳社保,这种情况下也不能认定为就业人员。 所以,判断一个人是否属于就业人员,不能仅仅依据是否交了社保来确定,还需要综合考虑其就业的实际状况,比如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是否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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