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如何判断合同成立的时间?


在民法典中,判断合同成立的时间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形来确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如果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这里所说的合同书形式,就是常见的双方把合同条款写在书面文件上,然后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比如,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书上都签了字,那么从签字那一刻起,合同就成立了。要是甲公司在签字前就已经把货物发给了乙公司,乙公司也接收了货物,这种情况下,即使还没签字,合同也成立了。 其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比如,双方通过电子邮件来商谈合同内容,之后一方提出要签订确认书,那么当双方签订确认书的时候,合同才成立。 再者,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举个例子,在网上购物时,商家在网页上展示商品的详细信息、价格等,这就相当于发出了要约。当消费者选择商品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就成立了,除非商家另有说明。 另外,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比如,双方约定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但还没签书面合同,租客就已经付了租金,房东也接受了租金,那么租赁合同就成立了。 总之,判断合同成立的时间,要综合考虑合同订立的方式、双方的履行情况以及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只有准确判断合同成立时间,才能更好地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