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退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退税主要是因为在日常预扣预缴税款时,缴纳的税额超过了年度应纳税额,所以在进行年度汇算后会产生退税。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可能导致退税的原因。 一是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比如,小李每个月工资收入为3000元,一年总收入36000元,未达到6万元的标准,但每个月预扣预缴了一定的个税,那么在年度汇算时,这部分预缴的税款就会退还给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由于小李年收入未达6万,应纳税所得额为负,预缴的税款就可退还。 二是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例如,小张有一个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子女,按照规定每月可扣除1000元,但他在预缴税款时未申报,导致多缴纳了税款。在年度汇算时,他申报了该专项附加扣除,就可以获得相应的退税。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享受这些扣除,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三是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比如,小赵年中才开始工作,只工作了6个月,实际扣除费用只有3万元,而按照规定全年可扣除6万元,那么在年度汇算时,就可以将少扣除的3万元费用对应减少的税款退还给他。 四是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例如,小王是自由职业者,仅靠劳务报酬取得收入,在预扣预缴时可能没有充分扣除相关费用,在年度汇算时进行扣除后,可能会产生退税。 五是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在预扣预缴时税率可能较高,但在年度汇算时,将这些收入与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后,适用的税率可能降低,从而产生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