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继承人该如何确定?
我爷爷是个作家,他有不少作品,现在爷爷去世了,我想知道他著作权的继承人该怎么确定呢?我和我爸还有其他亲戚,谁有资格继承爷爷的著作权呀?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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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包含了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在确定著作权继承人时,需要分别对这两方面进行考虑。 首先,对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比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这些权利是与作者的人身紧密相连的,通常不能被继承。不过,对于发表权,如果作者生前未发表,但有明确表示不发表的,其死后作品不能再发表;若没有明确表示不发表,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其次,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如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等权利是可以被继承的。在确定财产权的继承人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如果被继承人(著作权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就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确定著作权财产权的继承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可以优先获得著作权财产权的继承份额。 若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有一定的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总之,确定著作权继承人时,要区分人身权和财产权,依据著作权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结合被继承人是否有遗嘱等具体情况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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