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卖合同货物的交付地点是如何确定的?

我和别人签了个买卖合同,但是合同里没明确说货物在哪交付。现在对方说在他那交货,可我觉得应该在我这交。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买卖合同货物的交付地点是怎么规定的,到底该在哪交货呢?
展开 view-more
  • #货物交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买卖合同中,货物交付地点的确定十分重要,它涉及到风险转移、运输费用承担等关键问题。下面将详细介绍不同情形下交付地点的确定方式。 首先,如果合同双方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货物的交付地点,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这体现了合同自治原则,即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合同的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例如,甲乙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明确写明货物在甲方仓库交付,那么就应在甲方仓库进行交付。 若合同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这里的交易习惯,是指在某一地区、某一行业或者某一类经济交易中,为人们普遍采纳和遵循的做法。比如,在当地的某种货物交易中,一直以来都是在特定的交易市场交付货物,那么就可以按照这个交易习惯来确定交付地点。 如果依照上述方法仍不能确定交付地点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项进一步规定了确定规则。当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也就是说,只要出卖人把货物交给了第一承运人,就视为完成了交付。例如,甲从乙处购买一批货物,货物需要通过运输公司运送给甲,乙将货物交给运输公司时,就完成了交付。 当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比如,甲乙签订合同买卖一台特定的机器,双方都知道这台机器存放在丙仓库,那么乙就应当在丙仓库交付机器;如果双方都不知道机器在哪,乙就应当在自己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机器。 总之,买卖合同货物交付地点的确定有明确的法律规则可循。当事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最好明确约定交付地点,以避免后续产生纠纷。若出现争议,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交付地点。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