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变相利息?
在借款活动中,确定变相利息确实是一个比较关键的问题。首先来说说什么是借款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就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钱,到期后要把钱还回去并且支付利息的合同 。
而变相利息,简单理解就是金融机构或者相关主体,不以“利息”这个直接的名头,而是通过其他名义来收取实际上类似利息性质的费用。比如常见的以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管理费等为名收取费用。
当遇到这类情况时,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里,如果借款人认为金融机构以这些名义变相收取利息,且金融机构或者由其指定的人收取的相关费用不合理的,依据《九民纪要》第51条规定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情况确定借款人应否支付或者酌减相关费用。也就是说法院会审查金融机构是否真的提供了相应服务,如果没有提供,那这些费用可能就不应被支持;即便提供了服务,也可能根据实际情况酌减费用。
另外,《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还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要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了,那么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这也是在判断变相利息时需要考虑的方面。总之,确定变相利息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结合实际的服务情况、合同约定等,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来判定 。
相关概念:
金融机构:一般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和经营金融业务的机构,包括银行、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实践中,包括经“一行两会”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各自的分支机构,以及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金融活动的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
《九民纪要》:全称《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对民商事审判中的一些疑难问题给出了指导意见 。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5个相关问题
金融机构高利贷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在和金融机构打交道时,发现有些贷款利息感觉偏高,担心遇到了高利贷情况。想具体了解下金融机构高利贷认定标准具体细节,比如是按利率多少来界定,还是有其他考量因素等。
贷款收的手续费、担保费超过20%能不能要回来 ?
我贷款的时候,被收取了手续费和担保费,加起来超过了20%。我不太清楚这种收费是否合理,也不知道超过20%的部分能不能要回来。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判断标准。
网贷收取服务费是否合法?
我在接触网贷的时候,发现有些平台会收取服务费,不太清楚这到底合不合理。想知道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网贷平台收取服务费是合法的,有没有相关的标准或者规定来约束这个事儿。
如何辨别高利转贷行为?
我最近涉及到一些借贷相关的事情,担心会碰到高利转贷的情况。不太清楚具体怎么去判断是不是高利转贷,像资金来源、利率标准这些方面具体怎么界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释和指导。
什么是高利贷,年利 率超过多少算高利贷?
最近在研究借贷相关的事情,自己也有借贷的需求,就想弄清楚到底什么样的算是高利贷。想知道从法律层面来说,怎么定义高利贷,年利率具体达到多少就会被认定是高利贷,了解这些好让自己避免陷入不好的借贷陷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