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是如何判定责任的?


打架责任的判定较为复杂,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首先,从引发争执的起因来看,如果是一方率先挑衅或采取暴力行为,那么这一方承担的责任往往更大。比如一方无故辱骂另一方后还先动手打人,那么先动手的这方在责任认定上就处于不利地位。 其次,受害者的伤势严重程度是关键因素。伤势越重,致伤方承担的责任越大。伤情分为不同等级,如轻伤,是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若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就可能涉及刑事犯罪了。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再者,证据情况也会影响责任判定。如果有目击证人或其他相关证据能够证实有一方故意实施了暴力行径,那么实施暴力行为的一方需承担更重的责任。 另外,一般情况下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但要是对方侮辱、诽谤在先,情节恶劣的,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还有双方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等,也都可能对最终责任分配产生影响。 在民事赔偿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打架斗殴如果不构成犯罪,也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存在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等情形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相关概念: 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轻伤一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 轻伤二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