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先动手责任如何划分?


打架先动手的责任划分并不是简单地以谁先动手来确定,而是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会涉及到民事、行政、刑事方面的责任。 首先说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双方因民事纠纷而引起的打架斗殴,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通常先动手一方的责任较大,但具体还是要根据造成的伤害以及损失来判断。比如,先动手一方把对方打伤了,导致对方需要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那么先动手一方可能就要承担这些赔偿责任。这是基于民事法律里过错责任的原则,也就是谁有错谁担责,错大就多担责。 接着是行政责任。打架斗殴没有构成刑事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规的,需要承担拘留、罚款等行政责任。不论谁先动手,只要有殴打他人的行为并造成一定危害,就都可能被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进行处罚。如果情节轻微的打架行为,可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五日至十日的拘留,并处以二百元至五百元不等的罚款;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面临更长时间的拘留或更高金额的罚款。要是当事人双方在公安机关调解下达成协议的,可不予处罚。 最后是刑事责任。如果打架行为造成轻伤以上伤害,那么就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比如,一般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20.0cm 以上就构成轻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要按故意伤害罪论处并依法量刑。即便先动手一方本意并非造成如此严重后果,但只要达到相应伤害程度,就要承担相应刑事法律后果。 相关概念: 正当防卫:指在受到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合理防卫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 。 故意伤害罪:是指针对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