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烂尾了业主该怎么办,还需要还房贷吗?
我买了期房,结果烂尾了。房子没拿到,可银行还一直催着还房贷。我心里特别纠结,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到底该怎么办,是不是还必须要继续还房贷呢?真的很担心自己钱房两空,希望有人能帮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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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房烂尾后,业主会面临房屋无法交付和房贷偿还的双重问题。首先,我们来看看关于是否还需要还房贷的问题。 从法律角度讲,业主和银行签订的是贷款合同,和开发商签订的是购房合同,这是两个相互独立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在贷款合同没有被解除的情况下,业主和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依然存在,业主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向银行偿还房贷。 不过,202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在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的情况下,商品房消费者主张其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解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解除后,应由出卖人将收受的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返还担保权人,商品房消费者不承担剩余贷款的还款责任。这意味着,如果期房烂尾且确定无法交付,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除贷款合同,不用再偿还剩余房贷。 那业主具体该怎么办呢?第一步,业主可以先和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了解烂尾的原因以及后续的解决计划。若开发商有能力解决问题并承诺按时交房,业主可以和其协商延期交房的赔偿等事宜。 第二步,如果和开发商协商无果,业主可以联合其他业主,共同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政府的介入和支持。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比如监督开发商复工、协调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等。 第三步,业主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方面,可以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另一方面,如果符合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条件,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银行的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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