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动手打人,然后被对方打伤,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在生活中,有时会遇到这样的冲突场景,一方先动手打人,结果却被对方打伤。这时候双方可能就责任划分产生了困惑,不知道到底该谁负责赔偿,特别是在涉及到医疗费用等实际支出时。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对于责任认定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这种情况下,责任的认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如果对方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那么先动手的一方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在民事赔偿方面,正当防卫的一方通常也不承担责任。例如,甲无端先动手打乙,乙为了保护自己进行反击,在合理限度内将甲打伤,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甲需对自身的伤害后果负责。 其次,如果对方的防卫行为超出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那么对方可能需要承担适当的责任。也就是说,虽然先动手的一方有过错,但对方在防卫时不能过度反击。比如甲先动手打乙,乙在反击时使用了明显超过制止甲侵害行为所必需的手段,导致甲受到了严重伤害,这种情况下乙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最后,即使对方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先动手的一方自身行为也是造成自身伤害的因素之一,一般也需适当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具体的责任减免比例问题,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达成协议,可按照协议执行;如果未能达成,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双方实际的过错程度进行裁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