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立遗嘱法定继承的份额是如何确定的?


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的份额确定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法定继承的概念。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意味着在法定继承中,如果有多个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他们原则上应平均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例如,被继承人去世后,其有三个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在没有特殊情况下,这三个子女应各自获得三分之一的遗产份额。 不过,法律也考虑到了一些特殊情况。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比如,某个继承人因为身体残疾或者患有重大疾病,没有生活来源,在分配遗产时就会适当多分一些,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如果某个子女长期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生活上给予被继承人悉心照料,或者在经济上为被继承人提供了主要的生活费用,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例如,某些继承人有能力赡养被继承人,但却对被继承人不管不顾,在分配遗产时就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如果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能够就遗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即使分配比例不均等,也是受到法律认可的。比如,几个兄弟姐妹相互之间感情很好,考虑到各自的经济状况等因素,自愿达成了不均等分配遗产的协议,这种情况下也是合法有效的。 在确定法定继承份额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进行合理分配。如果继承人之间对遗产分配存在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