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六级如何赔偿?
我在工作中受伤,被鉴定为工伤六级。想知道具体能获得哪些赔偿,赔偿是怎么计算的,是由单位给还是有其他支付渠道,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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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六级赔偿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被鉴定为六级伤残后,依法应获得的经济补偿。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这是对工伤职工因伤残造成的收入损失等的一次性补偿。 其次,关于劳动关系的处理及相应待遇。一是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要是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同时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如果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二是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此外,工伤职工还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就是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相关概念: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基金对因工伤致残的职工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伤残津贴:是对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按月发放的补助。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于后续医疗的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于保障再就业前生活等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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