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他人轻伤或者死亡后逃逸但尚构不成犯罪的情况如何认定?
我之前开车不小心和别人发生碰撞,好像对方受了轻伤,当时我因为害怕就直接开车走了。后来了解到可能有相关法律规定,我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这种造成他人轻伤或者死亡后逃逸的行为尚构不成犯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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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造成他人轻伤或者死亡后逃逸但尚构不成犯罪的情况,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认定。首先来解释几个关键法律概念。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而犯罪则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这里所谓的“尚不构成犯罪”,一般是指虽然发生了造成他人轻伤或者死亡后逃逸的情况,但不满足刑法中交通肇事罪等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 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重大事故通常指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等情形。所以,如果只是造成他人轻伤后逃逸,一般不满足交通肇事罪的入罪标准,可能就属于“尚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但仍要面临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如果造成他人死亡后逃逸,但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等不符合交通肇事罪构成条件时,也属于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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