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肇事逃逸是怎么认定的?
我骑电动车和别人发生碰撞后,心里一慌就直接走了。后来想想挺害怕的,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算不算肇事逃逸。想问下,在法律上,非机动车肇事逃逸是怎么认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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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肇事逃逸的认定,是一个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的过程。下面将为你详细解释。首先,什么是肇事逃逸呢?简单来说,肇事逃逸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在非机动车肇事的场景下,同样适用这个基本概念。《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明确了“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判断是否属于非机动车肇事逃逸,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比如,在事故发生后,骑车人明明知道自己撞到了人或者其他物体,却没有停车处理,而是直接骑车离开现场,这种情况就很可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即使只是轻微碰撞,只要骑车人主观上是为了逃避责任而离开,也可能构成肇事逃逸。但是,如果骑车人并不知晓发生了事故而离开现场,就不能认定为肇事逃逸。例如,在一些轻微刮擦的情况下,骑车人可能由于没有感觉到碰撞而继续前行,这种情况就不属于逃逸。此外,如果骑车人在事故发生后,因为受伤或者其他合理原因需要紧急离开现场,但事后及时主动联系警方说明情况,也不构成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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