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买卖中如何确定违约金?

我最近打算买卖一套房产,在签合同的时候涉及到违约金的条款。我不太清楚这个违约金到底该怎么确定,定高了怕对方接受不了,定低了又怕起不到约束作用。所以想问问在房产买卖里,确定违约金有没有什么标准或者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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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违约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产买卖中,违约金是对合同双方违约行为的一种约束和补偿机制。它的确定方式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和相关原则。 首先,违约金的确定要依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也就是说,买卖双方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可以自行协商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例如,双方可以约定如果卖方违约,需按照房屋总价款的一定比例(如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或者约定如果买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需按照未付款项的一定比例(如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当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就需要根据实际损失来确定。《民法典》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这里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通常是指因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财产减少,比如买方为购买该房产支付的定金、中介费等;间接损失则是指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例如卖方违约导致买方失去了购买其他更合适房产的机会,从而可能产生的差价损失。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或过低,一般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如果一方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调整的请求,但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存在不合理的差距。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法律法规可能会有特别规定。比如在商品房买卖中,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开发商存在一房二卖、隐瞒抵押等欺诈行为,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总之,在房产买卖中确定违约金时,既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又要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以确保违约金既能起到约束违约行为的作用,又能合理补偿守约方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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