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指的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有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量。 首先是主体方面。商标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很广泛的,既可以是自然人,也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些主体实施了可能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行为,就可能成为侵权人。例如一些小商贩未经授权售卖带有知名商标的商品,他们作为自然人就可能构成侵权主体;一些企业未经许可在自己生产的产品上使用他人商标,该企业就是法人侵权主体。 然后是主观方面。在商标侵权中,侵权人的主观状态有故意和过失之分。故意侵权比较容易理解,就是侵权人明明知道某一商标是他人的注册商标,还故意去使用或者实施其他侵权行为。而过失侵权则是侵权人应当知道使用的商标可能侵犯他人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没有意识到。比如某商家在进货时,没有仔细审查商品上的商标是否合法,就进行销售,结果该商标是侵权商标,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过失侵权。 接着是客体方面。商标侵权行为所侵害的客体就是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权人通过法定程序获得了商标的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未经许可的使用、假冒等行为都是对这一客体的侵犯。例如未经授权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就直接侵犯了商标权人的专用权。 最后是客观方面。判断客观方面是否构成侵权,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该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只有当主体实施了符合上述客观方面规定的行为,同时在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并且侵害了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时,才能判定构成商标侵权。对于你提到的使用和知名品牌有点像的标志的情况,需要综合考虑该标志与知名品牌商标的近似程度、使用的商品是否类似、是否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等因素,来判断是否构成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