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种该如何认定工伤赔偿?

在工作中受伤了,想知道自己这种工种具体要怎么去认定工伤赔偿。不太清楚认定的流程、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也不了解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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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认定工伤有多种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十五条还规定,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同为工伤。 关于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赔偿方面,如果认定为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也可能由基金支付。 若造成伤残,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如果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统筹地区:简单说就是统一筹划工伤保险基金的地区范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基金对因工伤致残的职工一次性支付的补偿费用。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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