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案该如何区分?


在法律领域,留置案主要涉及到监察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如何区分留置案。 首先,从适用对象来区分。留置措施主要适用于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可能逃跑、自杀的;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所以,如果案件中的被调查人是公职人员,且涉及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就可能是留置案。 其次,从适用程序来区分。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还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如果一个案件在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时,没有遵循这些法定程序,那么这个案件在程序上可能存在问题。 再者,从案件调查的性质来区分。留置案主要围绕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展开调查。职务违法是指公职人员实施的与其职务相关联,违反职务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危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职务犯罪则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行为,如贪污罪、受贿罪等。如果案件调查的核心是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是否违法犯罪,那么大概率就是留置案。 最后,从留置期限来区分。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如果一个案件中对被调查人的留置时间不符合上述规定,也可以从这方面对留置案进行判断和区分。 总之,区分留置案需要综合考虑适用对象、适用程序、案件调查性质以及留置期限等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准确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