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该如何区分?
最近在处理一些工作上的事情,对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有点迷糊。我在一个地方工作,不确定自己和对方到底是劳务还是劳动关系,想知道这两者该怎么区分呀?是从工作形式,还是薪资待遇,或者其他方面判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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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可以从多个方面来区分。 首先是主体方面。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且特定的,一方必须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这里的劳动者需是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本人,用人单位是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组织。而劳务关系主体不特定,提供劳务方和用工方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比如自然人之间、单位之间都可能形成劳务关系。 其次,从两者主体间的关系来看。劳动关系中,劳动者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安排、遵守规章制度,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劳务关系中,双方地位平等,不存在这种隶属关系,只是平等主体间基于约定形成的财产关系。 再者,稳定性也不同。劳动关系一般比较稳定、长期,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的结合关系;劳务关系多是一次性或临时性的工作,不具有稳定性。 然后,待遇也有差别。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了能定期获得劳动报酬,还依法享有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通常就只有劳动报酬,一般没有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 另外,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关系主要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典》调整。 最后,合同法定形式有区别。劳动关系确立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合同;劳务关系确立的法定形式除了书面,还可以是口头或其他形式。 相关概念: 劳动关系: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管理下提供有报酬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务关系: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通过提供劳务来获得对价的一种普通民事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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