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事先防卫和正当防卫?


在法律的范畴里,事先防卫和正当防卫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着明显的区别。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指的是当我们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受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如果这种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了损害,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里强调的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也就是说侵害行为已经开始并且还在持续,防卫行为是在这个时间段内做出的反击。举个例子,如果有人正在对你进行殴打,你为了保护自己而反抗,将对方推开或者进行适当的回击,这就可能构成正当防卫。而事先防卫,是指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的时候就采取所谓的“防卫”行为。事先防卫并不是正当防卫,因为此时并没有真正的不法侵害正在发生。这种行为往往带有一定的主动性和攻击性,不符合正当防卫所要求的紧迫性和被动性。比如,仅仅因为听到对方说要在未来某个时间伤害自己,就提前去攻击对方,这就属于事先防卫。根据法律规定,事先防卫造成损害的,行为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回到区分这两者的关键要点上,主要看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如果侵害行为还没有实际发生,只是有发生的可能性或者威胁,就进行所谓的“防卫”,那就是事先防卫;只有当侵害行为已经实实在在地开始,并且正在持续进行时,采取的防卫行为才可能构成正当防卫。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比如侵害行为的性质、强度、防卫行为的必要性和适度性等。所以,当面临类似情况时,一定要准确判断侵害行为的状态,避免因为错误的防卫行为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