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亡故后,遗产该如何分配继承?


如果父母一方亡故,遗产的分配继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要是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分割时也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然后,看是否存在遗赠扶养协议、遗嘱。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那么按照协议进行分配;若有遗嘱,则按照遗嘱来分配。这体现了对被继承人意愿的尊重。 要是既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不过,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就是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亲属关系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来进行继承 。 遗赠扶养协议:是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的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死后其全部或部分财产转归扶养人所有。 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来继承自己的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