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一方过世后子女怎样继承房产?

家里父母一方突然离世了,留下了一套房产,一直都没说过怎么分配。我想知道像这种情况,我们子女具体要怎么继承这处房产呢?是直接过户还是有其他复杂的手续,想了解一下具体流程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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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父母一方过世后,子女继承房产要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来进行。 首先是继承方式的确定。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这意味着,如果父母一方在世时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就按照这个协议来处理房产;要是有遗嘱,就按遗嘱来继承;既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的话,那就走法定继承。 在法定继承中,《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当父母一方去世,房产首先要分割出一半作为健在配偶的个人财产(因为房产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剩下的一半才作为遗产,由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 如果是遗嘱继承,被继承人在遗嘱中会明确指定房产由谁继承以及如何继承。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按照遗嘱执行。 继承房产还有相应的过户流程。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接着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情况。办理公证需要提交一些材料,比如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要是遗嘱继承,还需要提交已公证过的遗嘱 。完成公证后,再到相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 要是继承人之间对房产继承没有争议,那么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按公证内容分割遗产就行;要是有争议,或者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那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内容来继承遗产。 相关概念: 遗赠扶养协议:就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在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的协议。 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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