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按揭房产该如何分配?

我和我爱人准备离婚,我们有一套还在还按揭的房子。当初买房时首付是双方一起出的,贷款也是一起还,但现在不知道离婚后这套按揭房该怎么分配,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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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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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按揭房产的分配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婚前婚后出资、产权登记等多个因素。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不同情况下离婚按揭房产的分配方式。 首先,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通俗来讲,就是房子可能归付首付且登记名字的一方,但要给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这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的补偿。 其次,若夫妻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如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或者将房屋出售后分割房款等。如果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双方的出资比例、婚后还贷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因素进行判决。 再者,要是婚后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购买房屋并办理按揭贷款,无论房屋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同样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会考虑房屋的使用现状、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房屋的归属和补偿方式。 另外,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另一方可以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其相对应的增值部分要求补偿。 总之,离婚按揭房产的分配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建议在遇到具体问题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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