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人再婚后配偶去世财产怎么分配?

我家老人再婚了,现在他的配偶去世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财产该怎么分配,是和初婚去世的分配方式一样吗?老人和配偶都各自有子女,这些子女在财产分配里又有怎样的权益呢?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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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老人再婚后配偶去世的情况下,财产分配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对财产进行区分,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配偶去世后,要先将其中一半分割出来归在世的老人所有,因为这本来就是在世老人应得的份额。剩下的另一半才属于去世配偶的遗产。例如,夫妻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先拿出50万归在世老人,另外50万才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接着就是对遗产的分配。如果去世配偶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遗嘱是去世配偶按照自己的意愿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安排的一种方式。要是没有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法定继承有一定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也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在世的老人作为配偶,和去世配偶的子女、父母都有权利继承遗产。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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