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时财产与债务如何分割?

我准备和老公离婚了,现在比较愁财产和债务怎么分。我们婚后买了房和车,也有一些存款,但同时也有一些债务。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些财产和债务会怎么处理,是一人一半吗?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式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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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时财产与债务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举例来说,像婚后购买的房产、车辆,以及双方的存款等,通常都属于共同财产。在实际分割时,如果双方能友好协商,就可以按照协商好的方案来分。要是协商不了,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决。比如,若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像出轨、家暴等行为,法院可能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一些财产。另外,如果有子女,并且子女的抚养权归一方,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也会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带孩子的一方。 接着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例如,为了家庭购买房产所借的贷款,或者为了孩子上学所借的债务等,都属于共同债务。在偿还时,一般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够还,双方可以协商怎么分担剩下的债务。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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