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没有例假未告知男方,算骗婚吗?
我和我老婆结婚后才发现她没有例假,之前她一直没跟我说这个事。现在我心里有点膈应,也担心以后生育会有问题。我就想问问,她这种没提前告知我没有例假的情况,在法律上算骗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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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骗婚并不是一个明确的法律术语,也没有专门的法律条文对骗婚作出直接的定义。从一般理解来讲,骗婚通常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与他人结婚并骗取财物的行为。 对于女方没有例假未告知男方是否算骗婚这个问题,关键在于判断女方隐瞒这一情况是否构成了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的欺诈行为。如果女方仅仅是没有告知男方自己没有例假这一身体状况,而没有在结婚过程中存在骗取男方财物等非法目的,那么通常是不能认定为骗婚的。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里的重大疾病一般指的是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虽然没有例假可能会对生育产生影响,但它本身并不必然等同于《民法典》中规定的重大疾病。不过,如果没有例假是由于某些严重疾病导致,且该疾病符合重大疾病的范畴,那么男方可以根据这条法律规定,在知道该情况后的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如果女方隐瞒没有例假的情况,没有涉及到骗取财物,也不属于法律规定的重大疾病范畴,那么这种情况更多地属于婚姻中的隐瞒行为,男方可以和女方进行沟通协商,共同探讨如何处理。若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男方也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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