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肇事逃逸会赔偿我的精神损失吗?
我遭遇了交通事故,对方肇事逃逸了。事故给我身体和心理都造成了不小伤害,我每天都很焦虑,一想到就害怕。我想知道在这种对方肇事逃逸的情况下,我能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我的精神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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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方肇事逃逸的情况下,是否赔偿精神损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通俗来讲,就是因为别人的侵权行为让你心里特别痛苦,你就可以要求对方给你一定的经济补偿来弥补这种精神上的伤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肇事逃逸导致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伤害,比如留下残疾、毁容等后果,一般会被认定为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受害人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因为身体的严重伤害往往会给受害人带来长期的心理痛苦和精神折磨。 但是,如果受害人只是受了一些轻微的擦伤、挫伤,没有造成严重的身体和精神损害后果,法院可能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因为法律要求精神损害达到“严重”程度才予以赔偿,轻微的精神痛苦一般不在赔偿范围内。 此外,在实际索赔过程中,受害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比如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证明受害人因为此次事故患上了焦虑症、抑郁症等精神疾病;或者心理咨询机构的评估报告等。同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也是重要的证据,它能证明对方肇事逃逸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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