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财产该如何分割?
我打算和另一半协议离婚,现在在财产分割方面犯了难,不知道该遵循什么规则。我们有房产、存款,还有一些共同的投资。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离婚协议里的财产到底是怎么分割的,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方法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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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协议中进行财产分割,首先要明确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分割这些共同财产时,基本原则是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配财产,只要达成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这个协议就是有效的。 如果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照顾。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的财产,比如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还有,夫妻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也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在进行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时,一定要先准确区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再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意愿合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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