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执行逮捕由谁执行?

我在网上看到说逮捕有批准和执行的区分,有点搞不清楚。我就想知道,要是一个人被决定逮捕了,具体是由哪个部门来执行这个逮捕行动呢?不太了解这方面的流程,希望能有人解答。
展开 view-more
  • #逮捕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执行逮捕由公安机关负责。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这个问题。 首先,逮捕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逮捕的权力是有分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也就是说,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拥有逮捕的批准权和决定权,但他们并不负责具体的逮捕行动。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拥有执行逮捕的专业力量和资源。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或者人民法院的逮捕决定书后,会按照法定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执行逮捕。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时,必须出示逮捕证,并向被逮捕人宣布。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