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股权该如何分割?


在夫妻离婚时,股权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婚姻法、公司法等多方面的法律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知识和分割方式。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股权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且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那么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确定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后,分割方式会因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 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这种情况下分割相对简单。双方可以协商一致,按照协商的比例进行股权分割。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通常法院会考虑双方对公司的贡献、经济状况等因素。 若只有一方是公司股东,另一方不是。此时又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规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第二种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相对自由流通,一般可以直接进行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将股份的一部分转让给另一方,或者对股份进行作价补偿。 在实际分割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公司的性质、股权的来源、夫妻双方的意愿等多种因素。如果涉及到重大利益和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