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诱导精神病人消费的钱可以追回吗?

我家有个亲戚是精神病人,之前被人诱导去消费了不少钱。家里人知道后特别着急,不知道这笔钱能不能追回来。想问下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种诱导精神病人消费的情况,钱到底能不能追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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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病人消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看,诱导精神病人消费,消费款项通常是可以追回的。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关于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这意味着,精神病人在民事行为能力上存在一定的限制,其实施的消费行为需要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来判断是否有效。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其独立实施的消费行为是无效的。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正确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所以他们所进行的消费等民事法律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诱导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消费,消费者(精神病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消费款项。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如果其实施的消费行为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且没有经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那么该消费行为也是可以被撤销的。在这种情况下,同样依据上述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消费款项也应当返还。例如,商家诱导一位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购买了价值高昂且明显超出其消费能力和认知范围的商品,该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商家返还已支付的款项。总之,无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被诱导消费的情况下,相关消费款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是能够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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